昨晚一位過去多次來入住的老大哥又回來住了,但這次感覺他的身體 & 精神狀況不是太好,下午又是關心、又是幫他找門診資料,希望他至少先去看個醫生檢查一下 . . 結果最後他還是堅持先休息,明天再看看 😔
然後最近又有辦桌遊活動,媽媽把國小的小孩帶來就自己先回去、到要半夜才讓小孩自己搭小黃回家的 (我們已經鄭重的告知不妥!) ;有待著報案聯單來找 "據說是失蹤的未婚妻" 的 (很詭異,我們以個資法拒絕);還有離婚/離家 行李丟在我們家三個多月,到上週才來領回的 (弄到我們都發一失物招領公告了) . .
認真覺得,開青旅的社會意義與責任,好像越來越大了呢!